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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0822广东省 2016年“广东特支计划”申报公告

2016-08-22

为加快建设“人才高地”,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根据《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》(简称“广东特支计划”,粤组通〔2014〕18号),现就2016年“广东特支计划”各项目申报工作公告如下:


一、 遴选对象数额和基本要求
  遴选对象包括3个层次9类人才:
  (一)“广东特支计划”杰出人才
  遴选15名。基本要求:有突出的学术水平,研究方向处于科技发展前沿领域,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和较大影响力,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潜力。
  (二)“广东特支计划”领军人才
  1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,遴选30名。基本要求:潜心应用研究,在国家和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,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专项或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等重点项目,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,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、产业化前景好。
  2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,遴选30名。基本要求: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企业的科技人才,且是企业核心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持有者,其企业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,对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。
  3、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,遴选20名。基本要求: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、新闻出版、文学艺术、文化经营管理、文化科技等领域有精湛的学术造诣和较大影响力。
  4、教学名师,遴选30名。基本要求: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,师德高尚,爱岗敬业,教育理念先进,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,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。
  5、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,遴选30名。基本要求:潜心基础研究,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,为社会提供新知识、新原理、新方法,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,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。
  (三)“广东特支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
  1、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,遴选100名。基本要求:35岁以下,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,研究方向、技术路线有重大创新性和产业化前景,重点支持在一线从事应用性研究的青年人才。
  2、青年文化英才,遴选30名。基本要求:38岁以下(女性40岁以下)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、新闻出版、文学艺术、文化经营管理、文化科技等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发展潜力。
  3、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,遴选50名。基本要求:35岁以下,潜心基础研究,取得一定成果,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,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。

二、组织实施
  1、本计划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,由省委组织部牵头,在有关部门设立评选平台,组织开展相关类别人才的申报评选。
  2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“杰出人才”、“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”、“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”的申报评选;省科技厅负责“科技创新领军人才”、“科技创业领军人才”、“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”的申报评选;省委宣传部负责“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”、“青年文化英才”的申报评选;省教育厅负责“教学名师”的申报评选。
  3、评选工作坚持好中选优、宁缺毋滥,确保人选质量。经资格审核、初评、复评、公示,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并公布最终入选名单。

三、有关事项
  1、各项目具体申报时限、条件、申报评审程序及资助政策等,参见各项目具体申报指南(见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平台、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://www.gdzz.cn及广东省人才工作管理平台http://rc.gdstc.gov.cn)。
  2、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重复申报取消申报资格;入选“广东特支计划”后,可参加更高层次申报评选,但不得再参加同一层次其他类别或下一层次申报评选。
  3、国家“千人计划”入选者、我省“珠江人才计划”入选领军人才和团队带头人必须全职在广东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“杰出人才”项目,不可申报其他项目,入选后不享受“广东特支计划”重复资助,不占计划名额;“珠江人才计划”入选团队其他核心成员必须全职在广东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。
  4、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、报送申报材料,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,一律取消申报资格。

   


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
广东省教育厅 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
广东省财政厅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6年8月22日